2012年12月9日,張先生通過六安韻達快遞公司往深圳寄了一部價值千元的手機,然而6天后,收件人收貨時發(fā)現快件里竟然空空如也。近日,張先生從韻達快遞公司得知,自己可能只能獲得30元的賠償款。
據寄件人張先生介紹,12月9日,他在六安韻達快遞公司將一部價值近千元的手機寄往深圳,并支付了10元的郵費。2012年12月15日,張先生接到收件人的電話稱,包裝盒收到了,但手機沒收到,且快件有明顯被拆開的痕跡。
2012年12月25日,記者致電六安韻達快遞公司,工作人員稱,經查詢得知,該快件在六安站寄出時重量為0.6公斤,到了深圳站顯示重量只有0.4公斤,“這中間肯定出現了問題,但是需要總部進行進一步審核”。工作人員表示,該快件將被直接寄回發(fā)件公司,并將展開調查。至于理賠標準,“總部只說按照規(guī)定理賠”。
隨后,記者在韻達快遞公司官網上看到關于物品遺失賠償限額的規(guī)定,規(guī)定中指出:未保價的物品遺失,按照物品的實際價格予以賠償,但最高不超過所收運費的3倍;如果保價的物品遺失,按保價金額進行賠償,最高不超過2萬元。
得知自己可能只能獲得30元的賠償,張先生表示不能接受。“當時沒人詢問或提醒我是否需要保價啊!”
安徽虹途律師事務所的潘昌俊律師表示,近期快遞丟失理賠的案例越來越多,三倍郵資理賠標準確實有不合理之處,不過就目前的法律法規(guī)來看,顧客很難獲得原價賠償。
對此,市消協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,在快遞包裹時,需注意以下幾點:1.填寫投遞單時盡量詳細,千萬不要為圖省事,直接在“物品”一欄打個鉤,最好能具體到物品的名稱、外形、重量等;2.寄貴重物品時一定要保價;3.發(fā)現外包裝破損,或重量明顯和物品不符時,要堅持驗貨后再簽收。若送貨員拒絕,可直接向公司或消委投訴;4.盡量選擇大型速遞物流公司,有時為節(jié)約幾塊錢的運費,損失反而更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