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保留證據(jù),黃先生還讓快遞員在E MS單上留下“本郵件沒有手機”的字。
●黃先生:
上周五,我讓我叔叔通過EM S從汕頭寄一臺三星手機來東莞長安。哪知道,郵寄到長安的時候,當著快遞員的面打開,發(fā)現(xiàn)手機不見了。
●走訪
黃先生在長安做生意,他打算買臺新的手機,但他在汕頭跑業(yè)務的叔叔表示可以給他郵寄一臺七八成新的三星手機來。
之前,黃先生的家人從江西老家給黃先生郵寄過一次墨魚干!班]寄了兩斤多,結(jié)果到東莞我打開包裹時,只剩下了3個墨魚干!秉S先生說,有了上次被騙的郵寄經(jīng)歷后,他特意囑咐叔叔一定要找家正規(guī)的快遞公司。
他的叔叔找了中國郵政。為了防止手機被偷,黃先生要求叔叔把手機夾在書里,以E M S寄書的形式寄手機,并且在標注品名的時候特別注明是“文件”,而非“手機”。
為保險起見,黃先生還當著快遞員的面打開了郵件,黃先生翻遍了書,都沒找到手機。為了保留證據(jù),黃先生特別請當面見證拆封過程的送件員王先生留下“本郵件沒有手機”的字樣。
●結(jié)果
黃先生說之后他曾數(shù)次致電中國郵政EM S客服中心電話投訴,要求解釋與索賠,但均未獲得滿意答復。無奈之下,黃先生向記者求助。在記者的一番介入之后,前日晚上6點左右,此事才得到解決。中國郵政表示此事是個誤會,查明是汕頭當?shù)氐泥]政局工作失誤。通過當?shù)氐谋O(jiān)控也查到,當時書中確實夾著一個“東西”,但沒看清楚是不是手機。經(jīng)過一番協(xié)商,雙方達成和解,由汕頭當?shù)氐泥]政局向黃先生的叔叔賠償1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