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峽兩岸航運合作發(fā)展達成多項共識
作者:佚名
來源:深圳貨代公司 2009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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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2日至18日,在兩岸實現“三通”、兩岸海上雙向直航即將一周年之際,應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(xié)會邀請,交通運輸部副部長、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(xié)會名譽理事長徐祖遠以協(xié)會名譽理事長身份率團赴臺參訪。
徐祖遠考察了臺北、基隆、臺中、花蓮、高雄等地的港口和航運企業(yè),并與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(xié)會及有關業(yè)界人士進行了廣泛交流,受到了臺灣同行熱情接待。
本次參訪的目的是與臺灣港航業(yè)者進行廣泛接觸,加深理解,增強互信,探討在“后金融危機”階段雙方如何應對航運業(yè)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,謀求進一步發(fā)展;在“談行情、議對策”的基礎上,尋求兩岸間更廣泛、更深入的合作途徑和方式,以實現兩岸港航業(yè)共同發(fā)展,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復興作出貢獻。
通過本次參訪,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(xié)會與臺灣海峽兩岸航運協(xié)會達成多項共識:一是雙方同意在兩岸登記的直航船舶可以從事兩岸間空箱調運;二是對符合直航條件且有貨運合同的大陸化工品運輸船,臺灣方面將盡量辦理許可;三是從事兩岸間集裝箱直航運輸的船舶,可運載兩岸貿易貨和中轉貨;四是臺灣方面同意廈門遠洋運輸公司“中遠之星”輪抓緊開通兩岸間首條客貨班輪航線。
徐祖遠在臺期間表示,大陸方面將一如既往,秉承合作互利、互惠雙贏的精神,鼓勵和支持兩岸進一步擴大和深化經濟交流與合作,鼓勵和支持臺灣航運界到大陸投資設立經營性機構;在保持兩岸航運市場平穩(wěn)、健康發(fā)展的基礎上,鼓勵和支持兩岸船公司積極參與兩岸海運直航運輸,為兩岸經濟交流和人員往來提供安全、高效、便捷的運輸服務,并采取必要措施,保護兩岸船公司的合法權益。同時,大陸方面將繼續(xù)推動兩岸在海上安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,盡快協(xié)商編制兩岸直航船舶共同技術標準,共同保障海上人命和船舶航行安全。